问题 | 打官司需要抵押房产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特定种类的案件,并非所有的诉讼都必须涉及抵押环节。抵押的含义是指债务方或第三方当事人不改变其对某些资产的拥有权和处置权,而仅仅出于为其所欠债权人的债务提供保障目的,将这些资产用于了上述债务的信用支持或担保证据。在寻求诉讼程序中的保护措施如诉讼保全时,才需要实行这种形式的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