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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迁房迟迟不给房产证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请求合理赔偿相关经济损失。2.考虑申请终止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依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在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销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期限超期一年的情况下,尊贵的买方有权提出解除该合同并请求卖方承担解除合同之后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若是开发商未能依照购销合同规定及时为您办理房产证超过一年时间的话,那么敬请您考虑向法院申请解除这份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相应地对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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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9: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