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时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交易合同所引发的纠纷案件所涉及到的时效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也就是说,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且适用于相关的诉讼时效法规。在此前提之下,诉讼时效是可能被中断或中止的,但总体上不能超越20年之限。一旦权利方遭受侵权行为,而此行为持续了长达20年以上,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为获授权方提供保护;然而,在存在特殊情况时,人民法院也会根据权力方提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时效期限。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对于其他特定情况,法律另有明确规定者,按照该规定进行。诉讼时效时间从权利方意识到自己受损及其责任方之日开始计算。法律另有明确规定者,按照该规定执行。然而,若权利方受损之日已经超过了20年,人民法院将不得予以保护,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权力方的申请作出决定以适当延长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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