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去什么法院立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间借贷这类一般的欠钱不还案件中,通常是前往被告的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
倘若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所说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要注意,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不能算作经常居住地。 要是有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那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并且该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要是涉及的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特殊情况,可能就得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由中级或者更高级别的法院来管辖。 但总体来说,一般的欠钱不还案件都是由基层法院来进行管辖的。 这样的规定明确了不同情况下欠钱不还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助于案件的顺利处理和司法程序的有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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