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根据规范和标准进行准确而详细的鉴定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各类房屋,相应的鉴定费用标准如下所示:一类房屋的鉴定费用为每平方米2.7元(房产总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的收费总金额不超过500元); 二类房屋的鉴定费用为每平方米2.25元(房产总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的收费总金额不超过400元); 三类房屋的鉴定费用为每平方米1.8元(房产总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的收费总金额不超过300元)。 若某栋建筑物内包含了多种类型的房屋,则需按照不同类型的房屋各自单独计价收取鉴定费用。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非住宅性质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其费用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约20%。 另外,当鉴定对象的实际房屋面积超出起始计费面积标准的情况下,应首先按照上述起始价格进行收取,然后再对超出起始计费面积的部分按照每建筑平方米1.8至2.70元的标准计收,这两项费用累加所得便是最终需要支付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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