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子怎么算面积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经由专业人士判定确认以下事项:
首先,要是被拆迁的房子拥有建设主管掌权者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这张证书还未发放产权证的话,那么就应该在这个许可证所批准的范围以内,按照实际状况去明确此独栋住户的建筑面积。 其次,如果租赁合同仅仅记录了使用面积,那么我们既可以进行实地测量,也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计算出房屋的建筑面积。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每一个住户的建筑面积等于他们的使用面积乘以建筑面积系数; 其中,建筑面积系数就是指该栋房屋的总建筑面积除以该栋房屋的总使用面积。 再者,对于那些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中的堂屋、厨房、厕所、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如果租赁合同或者房产管理部门的租赁管理资料中有相关记载,那就按照这些记载的面积来计算; 反之,若无任何记载,则按照共同使用的住户数量平均分配来计算。 最后,如果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合同(公房计租)中对阁楼有所记载,那么对于其中净空高度在1.4米(包含)以上但不超过2.2米的部分,应按照实测使用面积的50%来计算建筑面积; 而对于净空高度在2.2米(包含)以上的部分,则应按照实测使用面积的70%来计算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 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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