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父母无房证明在哪里开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需开具此证明,请您直接前往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即可,同样的方法亦适用于向国土资源局相关档案馆申办无房证明。
在您提出申请时,请务必明确这张证明是针对您个人或是整个家庭的无房情况。 若是您需要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只需携带好您的身份证,如若牵扯到多个家庭成员则需同时提供身份证与户口簿,以及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的结婚证。 另外请注意,您可以选择在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县或者区级相关机构申办这份无房证明。 对于本市户籍的居民而言,他们在申办无房证明时,可以直接前往房屋管理局的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1.仅限于本市户籍的家庭办理“无房证明”的过程相对较为简便。 在这种情况下,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并不需要额外的介绍函。 申请人只需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便可在距离较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这项业务。 2.若您希望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应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并附上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证或认证; 若委托资料为外文形式,则须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第十一条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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