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钱花了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积金的提取及申领事宜,我想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政策规定及操作流程。
首先,在进行公积金的各项运用中,我们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性的前提条件:第一,当我们决定购买、建设、改造、维修自有房屋且拥有所有权时; 其次,在符合法定退休年纪或者已经正式退休时; 另外,在完全无法从事劳动活动的情况下,并已经与所在单位达成了离职协议时; 再者,在离开居住城市或者移居到海外时; 以及,当非本地居民的员工选择离开该地区时; 最后,无论是为了还清房屋贷款利息还是偿还购房本金,均可进行公积金的提取和存储余额的抵销使用。 除此之外,如果您是属于上述其中任何一种情形,还可以请您按照以下简单的程序来进行公积金的领取:首先,您需要填写一份由个人亲自提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接下来,请确保已经准备好了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是以家庭名义提取的情况,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申请的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必须提交符合特定条件所规定的证据资料。 这些就是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领取的完整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和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心尽力为您解答。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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