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商品房公摊面积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住宅公共区域共享比例的问题,通常包括如下几项内容:
1.在产权归属层面上,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等各类公共设施,以及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保安室等,均属于住宅公共区域的范畴。 此外,为整个建筑物提供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也应纳入考虑。 2.对于套房(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同样需要计入住宅公共区域的共享比例中。 二、在计算住宅公共区域共享比例时,我们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住宅公用面积的分摊是以每栋独立的建筑物作为单位进行的。 (2)对于为整栋住宅提供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应当由该栋楼内所有住户共同分摊; 而对于仅为部分范围提供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应由直接受益的住户进行分摊。 (3)在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完成之后,并不对各套住宅所摊得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进行明确划分,但是任何人均不得擅自侵占或者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保安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二)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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