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台州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住房建设管理局提出投诉事宜而言,以下几点需要您注意:
首先,我们需要查看房屋质量保修期限是否早已过期。 一旦发现其未超过规定期限,那么针对房屋质量所产生的各类问题均可向所属地区的质量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反馈和投诉。 其次,在对房屋质量进行评估时,建议寻求专业机构的协助。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我们应当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同时向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规划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和检测。 最后,若房屋质量争议的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可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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