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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无力偿还用房子抵偿么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负债之人无法履行清偿义务的现象,借助于其持有的房产进行补偿支付乃是可行之举,然而这一行为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及规定,同时还需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得以实施。
具体而言,首先必须确保房产的归属权明确无误,不受任何争议或其他因素的影响,使之成为用以偿还欠款的有效资产;
其次,针对如何实现房产的补偿性质转化,我们普遍建议采取合法、公正且公开的协商手段或者由司法部门加以裁决,以保障双方权益平等,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与困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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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0: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