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居住证续签的时间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深圳办理居住证续签事宜时,务必遵循以下规定:
应当在距上次所持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前的十五个自然日内进行申请。 换句话说,续签的期限不允许在前一次居住证有效期结束之后提出,而必须提早十五天内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 若未及时提出延期申请,则在原证书过期后将自动丧失其使用功能。
法律依据: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实行一人一证制,由公安机关负责签发。《深圳市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十五日内申请延期。《深圳市居住证》每次延期为十年,《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每次延期为六个月。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延期的,自动终止使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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