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起按揭买的房产归哪一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抵押贷款房屋应被明确确认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由夫妇俩共同主权支配。
在此情况下,即便房产证书仅列明配偶之一的姓名,此房地产亦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涉及到因离婚而对这套按揭住房进行财产分配的事宜时,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而是倾向于首先将房屋判给其中一方以供使用。 这主要是因为在抵押贷款未偿清之期间,当事人尚未获得该房屋的完整产权,不适合即时判断其所有权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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