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业主的定义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篇文中提到“业主”这一词汇,实质上特指物业的所有者。
它的主要涵盖对象是购房者或社区居住个体,同时具有集体利益伟任的后者被称为“业主”。 对于建筑物中专属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业主自然应享有相应之权利且必须承担对应的义务,这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如若业主选择放弃自身权益的享受作为规避履行义务的手段,这是不可取的。 此外,在业主出售物业中的私人住房及经营场所时,他们所拥有的共享及协同管理的权益也会随着房产的售出而随之转移给新的所有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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