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出资人与房产证不一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国内现行规定,房地产权利的创设、变更、转移以及消亡皆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注册登记方具备法律效力。以此理解,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物,其固有权利的确认与分配应当以上述注册登记为主导依据。在实践中,如存在房产登记者与实际出资人为不同主体的情况,则实际登记者将被视为该房产的真正所有权人,而出资者仅能获得债权性质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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