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完成公积金贷款之后,通常情况下是无法支取其金额的。
根据相关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房产以后,即便您的个人账户尚有余额存在,也无法进行公积金提取手续。当然,若在彻底偿清所有公积金贷款之后,仍有剩余之钱财,您便可考虑申请提高每月还款的数额。关于如何提取公积金,其合法途径唯有当全额归还了公积金贷款之后,并且需要满足如下几种条件时,方能进行: 首先,个人在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房方面有所需求; 其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特殊原因离开现有工作单位的员工; 再者,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职业能力完全丧失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的人士; 此外,需要出国定居生活的人们; 最后,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人员;以及,租房所支付的租金比家庭月均收入高出规定比例的群体。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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