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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给的公积金余额怎么提取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职工须持有相关提款证明文件,向其就职公司提出针对住房公积金定向的提款申请。经其所在部门仔细审查并核实无误后,会发出《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对于集中封存在各分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的员工来说,他们需要前往相应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进行登记,请求开具所需的《提取申请书》。
2、接下来,职工应依据已经获取的《提取申请书》以及所附的其他提款申请资料,至其所在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进行提款预约。分中心或管理部会为职工出具《提取通知书》,由他们在此确认完毕后签字,以明确具体的提款金额。
3、随后,职工需在取得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正本一式两份及副本一式三份之后,当日完成相应的支取资金手续。
4、完成上述步骤后,职工应将银行已予以确认支付的《提取通知书》副本之一退还至原单位,以此作为原单位记账凭证之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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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