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买房写名字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利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通常情况下贷款人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署名人为同一人;
然而,这并非唯一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书亦可以登记在其他人名下。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是以整个家庭为计算单位的,而非单独计算每户家庭成员的资格。对于已经成家并且以共同购买房产来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夫妇而言,无论将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公示的名字分给任何一方或者双方,都是被允许的。 另外,如果子女借助于自己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的话,那么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通常都要添加父母的名字作为共有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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