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没有还完可以提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积金贷款未全部偿清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法提取公积金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是作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员工而言,只有当其本人或被担保人偿还了所有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剩余的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总额不足以支付所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时,才能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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