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法对入户门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物业管理法规》针对住宅入口气性结构所做之规范明确指出:
私自变更原已存在的外门窗尺寸、形状或者对外墙面饰面做出任何形式的更改均属禁止行为。 当某个业主决定对其居住单元的入户门实施改造时,这便涉及到了擅自修改房屋结构的问题。 面对此种情况,作为物业服务提供者,我们理应尽职尽责地向业主发出善意提示,希望他们能停止违反相关法规的装修行为。 而若宣告和劝阻未能奏效的话,亦需依法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给住建部门等房产管理权威机构,请行政执法单位出面予以强制干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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