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必须本人到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非必须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席。
2.然而,就总体情况而言,为确保法律责任的清晰界定与安全保障,过户时通常需要有关当事人亲自签字并亲自到场参与办理过程,但如若的确面临实际困难,本人不到场也是可行的。 3.在无法亲自前往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考虑前往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公证书》,授权中介机构或者本人信赖的亲戚朋友代为完成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务处理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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