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户住房公积金可予补充缴纳,然而需注意的是,这项业务仅面向特定的机构,即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合资经营企业、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国政府投资设立的公司以及私有民营企业;与此同时,还包括其他城市公司和事业单位、为民非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及其在编员工等,提供了相应的长期住房储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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