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5年内不能过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可以实现变更/过户手续,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安置房的过户操作存在着限时因素,这个期限往往由各个地区负责拆迁事务的组织机构设定。通常情况下,在签署拆迁合同时限范围之内,可以进行分户、析产过户与转让过户等合法流程,但是若超过这个时限则将无法继续执行此类操作。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如若未达到伍年以上的使用年限,便无法进行过户手续。在此种情况下,倘若您仍然希望购买此类型的房产,您可以考虑寻求公证处的协助,以这种方式来达到您的目的。
需注意的是,由于此类房产仅具有协议约束力而非法律权益保障,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等待该房产的正式房产证书颁发后再行购置。对于拆迁安置房来说,其土地性质属于划拨,这与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正常商品房(即开发商通过大规模商品房开发所获取的土地)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只有当安置房完成了产权登记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后,才能够进行公开的市场交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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