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某住房工程质量不尽如人意,您可选择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通常称为住建局)进行投诉。住建局的附属机构——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便是进行住宅房屋工程的质量检测与评估。您可以向该站提交投诉报告,监督站在接收到相关资料后,会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的开发商采取行动。除了强行要求他们弥补购买方的经济损失之外,还将对其严重违反规定的举动处以适当的行政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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