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异后,若需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注销,则需遵循以下严谨步骤及相关检查环节:
首先,请携带五份相关证件的正本以及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向工作人员表明您前来办理房产证注销姓名事宜,并且递交所需的所有资料以便于审核; 其次,待工作人员完成对您所提交资料的细致审查之后,前往约定的窗口继续完成注销流程; 最后,如果您满足了注销条件,则被批准后将从房产证上去除人名,同时为您颁发全新的产权登记证书。 关于办理过程中的详细环节,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方面,需要确保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相关数据与本次申请的不动产状况保持完全一致。另一方面,还需保证各类证明材料和申请登记内容之间的一致性,以及使申请处置行为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总而言之,按照上述要求及说明,您只需携带齐全五个证件的正本及其副本即可直接前往位于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照工作人员指示逐步操作完成整个房产证注销姓名的申请流程。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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