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明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提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明确,贷款业务完毕之后,无法直接使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额进行支取。
若已通过公积金进行购房贷款,即便个人账户中还有余额,也是无法进行公积金的现金提取手续的。 然而,若公积金在偿还贷款之后,尚有余额存在账户里,可考虑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以扩大每月的还款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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