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洪洞住房公积金买房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购房的有关规定:
1.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良好的还款意愿,能够保证在未来随着贷款期限的增长而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其正常的还款行为; 2.申请人应当同意并承诺提供令人满意的贷款担保方式,以使得银行在审批贷款时更为放心; 3.申请人必须确保在公积金贷款申请所在地的公积金处于正常的缴存状态,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此外,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除了已经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之外,不得存在任何尚未偿付的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 4.为了确保申请人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资金价值,申请人所购买的房产,其《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须已颁发,并且已经可以正常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5.对于申请人曾经申请过商业贷款的情况,要求该项商业贷款在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功能已完全正常,并且不存在任何逾期还款的历史记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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