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已经贷款了还能提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成功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并不允许提前支取该款项以便自由使用,因为这违背了长期贷放资金用于购房目的的初衷。
在公职金贷款完成之后,即便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尚有可用余额,也是无法进行公积金的提前支取操作的。 然而,如果在偿还完公积金贷款之后,账户内仍然保留一些尾款的话,您是有权申请将此部分余额用于提高每个月的还债额度的。 若有意愿提取公积金以应对资金需求,您需在公积金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再满足下列六项任意条件之一时方可实现: 1、购置、修建、改造或维修自有住房; 2、正式退休离岗或达到法定年龄让位休息; 4、因完全失去工作能力而不得不放弃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 5、离开居住国定居海外; 6、有充足财力偿还所购房产的按揭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7、实际支付的房租超过家庭总收入的相关标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