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农村建房子要办哪些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建房者提交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委会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 3.镇政府初审并负责落实土地安排; 4.镇政府分村定期公示初审结果; 5.上报县级相关机构进行联合审批;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筑押金,颁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者施工前需通报镇政府,镇政府进行现场查验及打桩定位,实施全程监管; 8.竣工后,建房者申请验收,由镇政府会同县相关部门派员实地检查,按规定发放建房合格证书,退还建房押金; 9.建房者凭验收合格证书,向国土登记部门申办房产所有权登记手续; 10.建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明。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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