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可以加亲戚名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房屋产权凭证上添加姓名的事宜,根据追加姓名的对象(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的区别,相应的法规条款亦会有所变化。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通过两种方式向有关部门申请为产权凭证加注姓名,即赠与和买卖。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在办理过程中通常都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工本费(80元人民币)、贴花税(5元人民币)以及地籍图费(25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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