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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拆迁协议更名房产证谁的名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名称常为原始房产证上的所有者,即原搬迁户。
由于拆迁协议是双方针对房屋产权签署的约定,因此业内通常将原址上的迁出方视为被拆迁人,对应的房产证通常也沿用这个名字。
特殊情况下,若有其他共同拥有该处房产的人员,办证时可署名两人。
而且,当房产证正式生成后,也可以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过户变更姓名。
不过,为了保障交易权益,请记住,只有拿到房产证后才可以开始交易,并请留意相关的交易限制。
若是对此仍有疑问,我们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或当地房地产机构进一步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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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5: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