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婚姻申报要多久才能通过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为婚姻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才能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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