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漏水赔偿标准,有没有法律依据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新房漏水赔偿标准如下:
1、首先应查明此漏水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 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 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 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的,一般由共有权人共同分担。 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 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3、开发商的责任: 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二条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五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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