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南通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如下:
1、提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 2、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将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1000元/人调整为1200元/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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