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送给女友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无法要回房屋。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时,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如果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最后男方以恋爱失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无法要回房屋。但是,如果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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