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他人房屋赔偿标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应当根据房屋的损坏程度要求损坏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损坏的房屋可以完全修缮时,赔偿标准按照修复金额赔偿,可修复的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加上相关经济损失,即赔偿金额等于修复费用加相关经济损失;
2、如果损坏的房屋完全不可修复时,则赔偿金额为重新购买或者重建房屋所需的费用。不可修复的赔偿金额为房地产价值减损额,即赔偿金额等于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减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3、可修复一定程度的,但不能完全恢复房地产价值的,赔偿金额为部分修复费用、房地产价值减损额、相关经济损失之和,即赔偿金额等于部分修复费用加房地产价值减损额加相关经济损失; 4、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赔偿金额为重置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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