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应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应由房屋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他项权利证书遗失声明,到交易主管部门领取重新补发的他项权利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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