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买卖税费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规定:
1、卖方交纳: 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2、买方交纳: 契税: 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 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 印花税: 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 超标部分—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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