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承租人与二房东即出租人之间存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受到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调整。
需要明确二房东不退还押金是否具有
法律依据:
和事实基础,即承租人是否违反了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导致了扣除押金。
是处理问题。 如果承租人确实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出租人有权扣除押金弥补自己的损失; 若承租人没有过错,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押金,可以先说明事实理由与其进行协商,或者向消协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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