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变更契税如何缴纳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变更契税无需缴纳。
契税应在购房者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购房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进行交纳,夫妻共有住房离婚变更过户不需要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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