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纳税人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2、纳税人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