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处理房屋配合贷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配合贷款处理:
⑴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⑵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⑶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⑷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征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⑸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⑺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⑻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⑼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⑽借款人按月还款; 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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