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承租方违约金是否开发票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向出租方所支付的违约金并不需要出租方向其开具相应的发票。
因为违约金这一事项并不构成增值税应税行为,它主要是用于弥补一方由于违反合同规定而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 然而,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将违约金定义为一种价外费用,且明确表示违约金需要以发票形式进行结算,那么出租方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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