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购房交定金想退房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协议构成了违约行为,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然而,若能够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承租方便无需承担此项义务。 首先,根据特定法律条款规定,因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物业部分或整体受损或丧失的,承租方可向出租方提出降低租金或暂缓缴纳租金等申请; 若租赁物业的损失达到无法实现租赁协议主要目的的程度,承租方也可选择解约。 其次,对于租赁期限未被明确规定或约定模糊不清,无法依据相关法律确定的情形,将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协议,但出租方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方。 最后,若租赁物业对承租方的人身安全或健康构成威胁,即便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已知晓租赁物业存在质量问题,承租方依然有权利随时解除租赁协议。 鉴于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构成违约行为,故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然而,若能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则承租方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 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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