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通常针对哪些对象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拆迁人应视为房屋的实际拥有者,在涉及拆迁补偿问题时,主要原则应以对房屋所有者的补偿为主导,同时兼顾对使用人即租户的妥善安置。
实际上,相较于房屋出租方而言,坐拥租金收入的租户只是获得了一段时间内对房屋的使用权,仅具有房屋的占有权及使用权,但在房屋的收益与处分权力上,依旧归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 将租赁房屋的补偿责任主体设定为房屋所有权人明确。 然而,房屋拆迁势必会给租户带来一些损失和不便,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必须兼顾对使用人的合理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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