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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客不交租金,房东能否扣留其财物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出租人不得以租户未履行缴纳租金义务为由擅自扣押相关财物,因出租人无权对租户之财物行使留置权,故不可随意擅自处置租户之财物事宜;
倘若出现租户未按时交纳租金之情形,可依法寻求司法救济,诉诸法院请求租户及时支付所欠租金,同时,亦有权依据具体情形,请求解除租赁协议,并勒令租户限期迁出相关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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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9: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