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租时,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当出租方已经明确同意转租行为的情况下,对于该物业在租赁期限内,需严格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进行处理。
此外,只要承租方通过出租方的许可,就有权利将其租赁物业再行转让给他人。 在此种情况中,承租方与出租方原有的租赁合同依然维持生效; 然而,若是由第三者对租赁物业造成了损害或折旧情况,则由承租人对此负有全面的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承租方在未得到出租方批准的情况下去实施转租,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之前签署的租赁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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