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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风险是否全由承租人担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租约实践中,租赁契约所涉及的各种风险并非应完全由承租方来承担。
当出现因出租人本身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风险状况时,或者在某种无法判断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导致租赁标的物被破坏、消失等意外事故时,这些风险理应有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若租赁物品遭受毁坏乃至灭失,以至于致使整个租赁协议不能按期实施并达成预期效果,那么相应的处理决策及风险负担也应由出租方自行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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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