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承租的公房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承租的公有住房在离婚时的处理办法:
首先应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对该住房的使用权作出合理安排,但绝对不可擅自处理或转让其所有权。 若通过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则应当及时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和裁决。 然而人民法院并非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依据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来决定是否将该住房判给某方当事人用作生活所需及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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