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把子女的房子租出去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租赁事宜,其是否需要经过女儿的明确准许?若未获得其认可,则母亲并无擅自处理该房产之权力,因此所缔结的租赁协议应被判定为无效。
在此情况下,女儿有权以该房产实际归属于自己,而非母亲所有为理由,主张租赁协议自始至终无法成立。 此外,由于母亲未经女儿许可擅自签订了租赁协议,从而给租户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均需由母亲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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